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海市委员会
WUHAI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HINESE POLITICAL CONSUETATIVE CONFERENCE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专委会工作 > 生态文明委员会

生态文明委员会职能职责

负责组织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;负责制定本专委会的年初工作要点和年末工作总结;负责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会,为委员更好地知情明政和履职尽责搭建平台;负责广泛联系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城市建设方面的委员和有关人士,定期开展活动,为委员在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城市建设等方面知情参政、建言献策、履行职责创造条件;负责帮助委员了解相关情况,组织委员围绕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开展调查研究、视察监督,提出意见建议,推动问题解决;负责组织指导本委委员撰写提案、反映社情民意;负责本委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,开展经常性走访、座谈活动,广泛听取意见建议,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;负责协助分管副主席做好重点提案督办工作;负责做好本委委员履职记录与初核工作;负责做好与市委和市政府对口部门联系协调工作,加强与各级各地政协对口工作联系;完成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